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撤销监事会的具体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监
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同时免去吴忆明、贾中
星所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
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会
议同时免去陈伯翔先生董事、副总裁职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
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定,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表人。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公司
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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