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丁旭升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
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吴光洪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撤销监事会。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鉴于公司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万鹏先生、俞亭超先生、丁旭升先生组成,其中万鹏先生担任主任成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戴永华女士已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经总经理吴光洪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娟利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相关人员简历:
张娟利,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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