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五年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9-12
表
财务报表附注 1-107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981 号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股份)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园林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园林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工程合同收入确认
我们针对工程施工合同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
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主要包括:
计”(二十八)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 (1)了解和评估管理层与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务报表项目注释”(四十二),园林股份的营业 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合同。2025 年度,园林股 (2)重新计算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进度,获取甲方份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48,329.15 万元,其中 或监理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对比,以验证其准确性;工程施工合同的营业收入为 43,287.40 万元,占 (3)选取重大工程施工合同样本,检查预计总收营业收入比例为 89.57%,金额及比例重大。公 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合同与成本预算资料,司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 复核管理层在识别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和确定行履约义务的合同收入,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 交易价格等方面的判断是否准确;
度,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 (4)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
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抽样测试,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管理层需在识别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和确定 (5)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交易价格等方面进行判断,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 部门讨论确认实际完工程度;
计估计,因此我们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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