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具备执业资质,在履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公允客观,切实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
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因大信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4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
大信承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希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9 年 7 月-2022 年 4 月、2023 年 6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妹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有全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执业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咨询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
师领导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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