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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4 19:39:01 股吧网页版
无锡振华:关于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控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34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控股权暨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
限公司控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及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未来股权收购”调整部分条款,并签订补充协议,现就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协议主要调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控股权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和“未来股权收购”的相关条款签署补充协议。具体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补偿

(1)《股权转让协议》第 6 条业绩补偿,删除原条款 6.3 关于设置补偿上
限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各方同意,乙方 1 和乙方 4 就业绩补偿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业绩承诺
方(乙方 1、乙方 2 和乙方 4)的补偿上限合计为 1,000 万元。”

修改为:

“各方同意,乙方 1 和乙方 4 就业绩补偿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在《补充协议》中增加关于德维嘉原自然人股东履约能力担保的相关安排。新增条款内容如下:

“乙方 1 和乙方 2 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 43%股权(对应 258 万元
出资额)质押给甲方,质押期限为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至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如需)之日止。乙方 1 和乙方 2 应于目标股权向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时同步配合办理前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二)未来股权收购

(1)《股权转让协议》第 7 条未来股权收购条款中,原条款 7.2 删除关于
未来股权收购估值定价的描述,具体情况如下:

“未来股权收购估值以收购启动时目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甲方聘请的履行上市公司年审职责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基础,按 9-11 倍 PE(市盈率)倍数计算,但收购估值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具体估值由各方届时协商确定。”

修改为:

“未来股权收购对应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以收购启动时目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甲方聘请的履行上市公司年审职责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基础协商确定,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具体估值由各方届时协商确定。”

(2)在《补充协议》中增加明确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安排。新增条款如下:
“各方同意,乙方 1 和乙方 2 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
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交易资产溢价率较高的合理性分析

截至 2026 年 2 月末,德维嘉的净资产为 4,745.29 万元,本次估值以收益法
为评估结果,增值率为 325.68%,主要原因如下:

1、收益法评估结果考虑了目标公司未来的成长性

德维嘉主营汽车高频高速线束,主要应用于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车载信息娱乐等多领域,终端客户为各大整车厂,主要为奇瑞、长安、上汽、大众奥迪、小鹏等。

目标公司在高速信号传输线束及智能检测环节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截至目前,目标公司共掌握一种同心线束以及该同心线束的同心度检测系统、一种有屏蔽层线束的局部剥皮装置与方法等 21 项发明专利。

随着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进程不断深入,动力系统、智能座舱及电子电气架构持续升级,车内传感器、摄像头、雷达、激光雷达、ECU 及各类控制模块数量显著增加,电子系统日趋复杂,对高速线束的需求同步上升。在需求驱动下,高速数据传输线束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自 2022 年度以来,全球市场规模
已由 105 亿元增加至 379 亿元。2026 年全球汽车市场高速线束市场规模预计将
在在 518 亿元1。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汽车的高速发展,以及国内厂商未来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因此未来几年中德维嘉的汽车高频高速线束业务预计将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反应了公司未来良好的成长性。

2、德维嘉整体的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

相较其他汽车零部件行业,线束行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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