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5 15:33:06 股吧网页版
无锡振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2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通过专人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
上午 10 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5,200,000 张(520,000 手)。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31
年 6 月 17 日。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90%、第六年 2.30%。

到期赎回价为 113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T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2025 年 6 月 18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6 月 24 日,T+4)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6 月 1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