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根据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
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
沪光路 3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三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直接持有公司 14.12%股份的股东金成成先
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调整前后对照表
调整前 调整后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
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
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
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增加
对于超额完成业绩考核、以发明人
身份发明创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重大
专利技术、或对公司生产经营、形象声誉
作出积极个人贡献的普通职工,经总经
理提议并经董事长同意,计入绩效考核,
对该职工予以升职或现金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 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
同。 并追溯适用至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修改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能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9 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
议案》
临时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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