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产经营与铜、铝等原材料金属价格波动具有较强关联性。铜、铝作为大宗商品,其价格易受宏观经济周期、市场需求、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价格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采购成本、库存价值、订单毛利及经营稳定性。
同时,公司存在产品出口销售、部分原料进口等业务安排,实际经营中形成一定的外币收支敞口。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在于运用成熟市场工具对冲商品价格风险和汇率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与经营成果,增强经营的可预期性和财务稳健性,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3,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商品衍生品业务主要围绕金属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市场工具相对成熟的原材料品种开展,交易工具包括境内场内标准化期货、期权合约以及与套期保值需求相匹配的场外商品衍生品工具,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好、价格透明、风控机制健全的合约。场内交易场所主要为境内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结合公司原材料采购周期、数量安排、定价方式及风险管理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场外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场内标准化工具相比,
场外商品衍生品在期限、数量、结算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灵活性,能够与公司实际采购敞口形成更有针对性的匹配,并与场内交易形成补充。场外商品衍生品以结构简单、风险可识别、风险可承受的基础类产品为主,不涉及杠杆性高、结构复杂或嵌套安排较多的产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或专业机构,不涉及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不涉及境外商品衍生品交易。在涉及阶段性成品库存风险管理的情形下,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成品库存数量、单位成本构成以及铜、铝等主要原料耗用比例,测算相应主要原料价格风险敞口,并据此审慎确定套期保值工具及头寸规模。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或
等值其他币种),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管理要求,将选择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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