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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19:42 股吧网页版
沪光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陶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奕)

作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资料

陶奕先生,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
有律师资格证书。2007 年至 2015 年,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
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度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陶奕 10 10 0 0 5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战略委员会、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此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2025 年,本人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以来,分别亲自出席了 3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4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详细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相关内审工作报告等进行探讨和交流,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增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确定有关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审计进展及重点关注问题的反馈,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充分发挥了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 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基于自身专业领域经验向董事会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及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出席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并就其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全面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充分保证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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