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1,212,981.9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54,504,981.3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964,430,429.46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64,040,40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2,808,081.20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9.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 5,000 万元,且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2,808,081.20 100,458,498.63 21,838,804.0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1,212,981.96 670,343,984.96 54,096,877.5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964,430,429.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15,105,383.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01,884,614.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15,105,383.88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否
销总额是否低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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