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针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编制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勤勉尽职。现董事会就相关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25 元(含税)。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9,609,046.2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4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8.85%。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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