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轶华担任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轶华,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资格,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2005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审计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上海丽昂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上海派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上海畅逸帕特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利和味道(青岛)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
兼财务负责人;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2 月担任上海凡迩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25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安泓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4 年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会议上,本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或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7 7 7 0 0 否 2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且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度,本人参加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实际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
召开日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期
2025 年 2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 听取会议事项,并
月 14 日 1、《公司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4 年审计计划汇 对会议事项认真讨
报》。 论
2025 年 4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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