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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并同时聘任其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其后,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审计费用报价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召开年报审计预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安排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相关事项材料,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给予建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调查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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