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信用等级通知书
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6】0276 号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对贵公司及“李子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此次跟踪评级维持贵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李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信评委主任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正确理解和使用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出具的
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1.本次评级为委托评级。东方金诚及本次评级人员与委托方、受评对象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次评级行为独立性的关联关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评级流程
及评级标准做出独立判断,未受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2.本报告所引用资料及外部专业意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资料及外
部专业意见的提供方和/或发布方负责,东方金诚引用资料及外部专业意见不应视为东
方金诚对该资料及外部专业意见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做出了任何形式的
保证,也不承担该资料及外部专业意见导致的任何责任。
3.本报告所含评级结论及相关分析为东方金诚基于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受评对象信用状
况所发表的预测性观点,而非对受评对象的事实陈述或鉴证意见。鉴于信用评级工作
特性及受客观条件影响,本报告在资料信息获取、评级方法与模型、未来事项预测评
估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
4.本报告所含评级结论及相关分析仅为东方金诚对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个体意见,不
构成任何投资或财务建议,并且不应当被视为购买、出售或持有任何金融产品的推荐
意见或保证。东方金诚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使用本报告及评级结果而导致的任何损
失负责,亦不对评级委托方、受评对象使用本报告或将本报告提供给第三方所产生的
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5.本次债项评级结果原则上自本报告出具之日起在债项剩余存续期内有效,东方金诚
有权另行发布跟踪评级结果或评级结果变更公告(调整、撤销、终止等)。
6.本次信用评级结果仅适用于本次(期)债券,未经东方金诚书面同意,本报告及评
级观点和评级结论不得用于其他债券的发行等证券业务活动。东方金诚对本报告未经
授权使用、超越授权使用和不当使用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
追偿权利。
7.本报告知识产权归东方金诚所有。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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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报告均视为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声明所列全部条款。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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