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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6 18:38:20 股吧网页版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李子转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本次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李子转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 1016 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10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采取记名方式投票。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

(六)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6 日

(七)出席对象: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 149 名,代表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共计 3,411,060 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 56.8558%。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88,2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99.3298%;反对票 22,86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6702%;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115,69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91.3408%;反对票 211,58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6.2028%;弃权票 83,79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2.4564%。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代其云、许锐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报备文件

“李子转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五、上网文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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