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 号),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6,000,000 张,共计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402,075.47 元(不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7,597,924.5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281 号《验证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表示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将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23,557.00 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李子园日处理 1,000 吨生乳深加工项目”,该项目由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李子转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655101040036596 募集资金 33.19 活期
金华金东支行 专户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 活期
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 201000339393306 16,175.31
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 专户
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
造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 579900055010103 募集资金 18.28 活期
分行 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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