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证券对李子园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 号)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李子园”)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为 6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 万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 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59,910.00 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59,759.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到位,已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281
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0.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59,910.0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445.45
本年度使用金额 27,291.22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12,287.09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01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399.56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2,135.58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150.21 万元系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但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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