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灏)
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本人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灏,1962 年 10 月出生,1982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生物学系获学士学
位,毕业后进入无锡轻工业学院工作至今,1986 年毕业于无锡轻工业学院(现为:江南大学)食品工程系,获硕士学位,1989 年和 2000 年分别在英国 Norwich食品研究所和德国纽伦堡 Erlangen 大学微生物学系做访问学者。现为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博士生导师。2024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会议
9 9 8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5 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均未出现无故缺席的情况。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包括上年审计风险点、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措施,本年度公司及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风险应对化解情况等事项,并提出了重要风险领域与审计应对策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履
行了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查阅公司业绩说明会交流的问题、e 互动的投资者提问等方式,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了解投资者关切,听取投资者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跟进了解,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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