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作平)
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本人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肖作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注册
会计师(CPA),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高校
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领军人才。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清华大学金融学
博士后研究(2006 年 7 月被西南交通大学破格晋升为教授);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西南交通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10 月
至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兼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 加 股 东
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9 9 9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上述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9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均未出现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核,重点关注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关键会计政策执行的合规性,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公允;结合内控审计结果,监督内部控制情况;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审计费用进行评估,并在年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持续关注关键审计事项,确保审计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四届董事候选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每季度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项目进展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年度报告期末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年审计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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