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立达信: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目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相应决策机构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第四章 部门职责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额度范围内审批外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汇套期保值具体交易方案、负责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责任部门:

(一)财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统计等工作),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