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97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4,8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14.6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35.33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
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
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议内容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
意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
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
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
下简称“立达信泰国”)。鉴于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立达信泰国,为规范
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立达信泰国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2024 年 8 月 29 日,立达信泰国与公
司、漳州光电子、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
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 备注
号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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