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梅琳女士,1987年9月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9月至2016年7月在湖南大学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2016年至2020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博士后研究员;2021年1月至今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任教授,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东会次数
梅琳 8 8 0 0 4 4
报告期内,本人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8次,实际参加董事会8次;应出席股
东会4次,实际出席股东会4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报告期内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专门委员会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梅琳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参与 1 次提名委员会,对 2024 年
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始终坚持客观、独立、审慎的工作原则,围绕公司治理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方向,切实履行专属职责,因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稳定,无人员变动需求,未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遴选及选举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年度既定工作目标,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有序运行。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迈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 ASIA PACIFIC PTE. LTD.签订合资经营合
同的议案》,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认为此次合作旨在提高公司特种硅烷产品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质量性能,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扩大公司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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