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 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5,783,147.1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8,650,098.12 元。鉴于公司于2025 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为保障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现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 万股,使用资金总额 1,068.6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另外,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年度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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