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23:50:28 股吧网页版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项目名称: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后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3,510.04万元。暂时 存放剩余募集资金28,172.12万元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 化调整后,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不变,公司将对项目进行重新进行备案、 环评等手续审批,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左右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柏新材”) 已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 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本 次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 号)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14,324,425.2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675,574.7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金
资金净额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

1 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 85,082.99 70,000.00 799.91


2 补充流动资金 24,567.56 24,567.56 24,567.56

合计 109,650.55 94,567.56 25,367.47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99.9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本金69,200.09万元。

三、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并拟将原计划投入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69,200.09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1,941.77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调减为42,969.74万元;调减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暂未明确投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