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5:46:41 股吧网页版
宏柏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纪金树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3,231.0656 万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5 年 12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007841010956

住所(注册地) 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证券代码 605366.SH

所属行业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
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
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 0798-6885888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金额 96,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0,849,056.60 元(不含
增值税金额),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475,368.68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5,675,574.72
元。本次募集资金与 2024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 号《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担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柏新材”、“公司”或“上市公司”)
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调查阶段

中信证券作为宏柏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推荐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