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46,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展期后,
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44,000,000 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
94.10%,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282,814,225 股。蓝天集团、李新
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326,814,225 股,占蓝天集团、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89.00%,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5.73%。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的通知,李新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自然人版)补充协议》,
约定原质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展期至 2028 年 5 月 24 日。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股 占其所 质押融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展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展期后到期 占公司总
(如是,注明 质权人 持股份 资资金
称 股股东 期股数 充质押 日 日 日 股本比例
限售类型) 比例 用途
否 4,400 万股 否 否 2025 年 3 2026 年 3 2028 年 5 月 中国建设银行 94.10% 6.16% 补充流
李新华 月 24 日 月 24 日 24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动资金
驻马店分行
(二)本次质押展期涉及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截至本报告日,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展 本次质押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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