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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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报告 1-6
二、财务报表 7-18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7-8
(二)合并利润表 9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3-14
(六) 母公司利润表 15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6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7-18
三、财务报表附注 19-120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2]1709号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迁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迁新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迁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一)所示,博迁新材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975.18万元,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且营业收入是博迁新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例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销售清单,对账面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或者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4)在报告期客户中选取样本,函证其交易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主要产品各年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进行截止测试,取得海关出口数据,与账面外销收入记录核对,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核查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期间;
(7)检查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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