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3 19:11:54 股吧网页版
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体股东利
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以及《江
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
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
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
人、其他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
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
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
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
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
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
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

性资金往来的形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