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情况,以及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因素,公司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与岗位责任、个人业务能力、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所作出的贡献、年度绩效等相结合,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除独立董事外,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2、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任职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3、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综合评估确定。公司依据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考核,并遵循审慎原则结算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结算支付,并根据实际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多退少补。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因改选、解聘、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放。
5、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等应由个人承担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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