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伟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463,891,890 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8,751,350.50 元(含税),转增股本 92,778,378 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463,891,890 股增加至
556,670,268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463,891,890 元增加至 556,670,268 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
综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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