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6:45:42 股吧网页版
华旺科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专注于中高端装饰原纸领域,依托成本控制优势、客户资源优势与产品品质优势保持了行业领先地位。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0,199.53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88.54 万元,装饰原纸销量达 32.08 万吨,保持了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后续提升主业竞争力筑牢基础。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专注、稳谨、发展”的企业精神,以及
“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用户至上、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在巩固现有核心客户与核心区域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多维度挖掘市场增长空间,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同时,持续优化生产运营管理体系,推进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以提升生产效率、稳定产品品质;严格管控生产运营各环节成本,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强化产品的成本优势与品质竞争力,巩固公司在中高端装饰原纸领域的行业地位,夯实业绩增长基础,为后续持续回报股东筑牢经营基本面。
二、聚焦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的自主创新与突破。2025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达 9,010.38 万元,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中高端装饰原纸领域,紧跟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围绕下游客户需求痛点,进一步加大核心产品技术研发投入,持续推出适配下游市场新兴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不断强化公司的技术壁垒与产品差异化优势,以技术创新夯实主业核心竞争力,支撑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三、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取消监事会的设置,强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并完成职工董事的选举,顺利完成了公司治理架构的调整。

公司将持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治理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动态优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及配套文件,依法合规规范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履职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培训,加强沟通等方式,不断提升上述“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与市场发展、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担当意识。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强 化其合规意识,通过积极参与监管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其规范履职能力。同时,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多元的激励机制,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放在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执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致力于让全体股东切实分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成
果。自 2020 年上市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每年进行现金分红,至今已累计分红 7
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 13.62 亿元。2025 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7 亿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拟达 2.45 亿元(含
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0.42%,自 2024 年起,公司已连续两年实施中期分红,旨在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将继续加强股东回报意识,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