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4 年,国内经济稳健增长,面对经济复苏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局面,公司秉持“实现客户价值,争创世界名牌”的公司目标,持续聚焦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回转减速器等主营业务,围绕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坚持长期主义,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在经营市场、产品管理和内部运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沉淀,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由于报告期内受光伏行业影响,控股子公司江阴尚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公司相关业务收入、利润等都受到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349.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73.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0,223.52万元,较年初减少 4.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09,728.88 万元,较年初减少 0.6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等开展三会运作,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运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
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密切跟踪监管要求和监管动态,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效果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和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公司董事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网络互动、专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公司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三)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公司总股本
144,087,0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57,634,828.00 元。上述方案于 2024 年 6 月实施完毕。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积极回报股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44,087,0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共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50,430,474.50 元。上述方案于 2024 年 9 月实施完毕。
(四)募投项目情况
2024 年,公司各募投项目稳健推进,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84,008.52 万元。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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