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龄液压
股票代码:605389
收购人名称: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通讯地址: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
通讯地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w.sse.com.cn)。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根据 2025 年 7 月 10 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
发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 43,211,714 股股份,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 29.99%。
2、本次要约收购为核芯破浪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长龄液压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7,290,44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2.00%),要约收购价格为 36.24 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 43,211,714 股股份为前提。在核芯破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要约后,夏继发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16,253,02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澜海浩龙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1,037,42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7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夏继发和澜海浩龙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夏继发及澜海浩龙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要约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7,290,448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7,290,448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长龄液压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长龄液压 60,502,16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9%。
4、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压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
实施,以维持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
5、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626,605,835.52 元,核芯破浪已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 126,000,000.00 元(超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重要声明......2
特别提示......3
目录......5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6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11
第一节 释义......12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13
第三节 要约收购的目的......24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25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26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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