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阴尚驰公司业绩承诺考核期已满且未能实现承诺业绩,业绩补偿义务人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现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公司与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拓合伙,与许建沪合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合计33,600.00万元收购许建沪、尚拓合伙持有的江阴尚驰公司70%股权,业绩补偿义务人作出经营业绩及业绩补偿承诺,双方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股权交割,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承诺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4,769.19万元、4,908.15万元、5,505.22万元,即2023年度当期、2024年度当期累计、2025年度当期累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69.19万元、9,677.34万元、15,182.56万元。
如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当期、2024年度当期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未达到80%的(不包含本数),或者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未达到100%的(不包含本数),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应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完成率=截至当期累计实际净利润÷截至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
具体补偿公式: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业绩承诺期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补偿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补偿数量应据此作相应调整。
就业绩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的补偿方式,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予以补偿。
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现金分红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对应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在2025年度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认购人应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已补偿的股份总数×发行价格)-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累计已补偿现金总额。
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股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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