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健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保持了良好的独
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2025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6 年上市公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司(含 A、B 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执业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天健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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