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6:43:27 股吧网页版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现将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国平先生,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土地
估价师。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9 月,任上饶地区工业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88 年 9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上饶地区物价检查所干部;1990 年 9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上饶地区财政局会计师;1994 年 4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江西上饶
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2000 年 1 月到 2000 年 7 月,任江西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2001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
所副所长、所长;2009 年 2 月至今任江西中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
2013 年 5 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管理合伙人;
2018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兼任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江西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南昌敏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审议的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本人始终保持 与公司及相关方充分沟通,深入研读相关背景资料与文件,并运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与实践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在履职过程中,本 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 表决外,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 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李国平 3 3 2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在审议和决策重大事项的过程中,我始终秉持勤勉尽 责的态度,充分运用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切实提升 了决策效率。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