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现将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熊进光先生,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教于江西财经学院马列部。1997 年 8 月至今任江
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其他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熊进光 3 3 1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 委员会会议 5 次。在审议和决策重大事项的过程中,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 充分运用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切实提升了决策效 率。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总结,确 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 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 险点等,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 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认真听取中小 股东建议,并就其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积极督促回应,同时 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关注事项;亦注 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通过现场调研、电话会议、邮件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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