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充分调动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当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
公司另行确定。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培训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四、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