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6-05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以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36,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00,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1,900,800 股,注册资本将减少 1,900,800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01,880,939 股减少至 299,980,139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01,880,939 元减少至
299,980,139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 269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3-89100971
5、电子邮箱:zqsw@fulai.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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