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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1 22:45:15 股吧网页版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8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废除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公司部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82,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耀邦先生、聂胜先
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烟台福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是为了满足烟台福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1 亿元)。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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