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发行人”或“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3
问题 2.关于经营情况 ...... 39
问题 3.其他 ...... 64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74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71,000.00 万元,拟投入“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扩产项目”“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环评批复尚未取得;2)公司 2021 年首发上市时的募投项目“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福莱新型材料项目”效益未达预期,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3)“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扩产项目”“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分别为 17.31%、15.18%,投资回收期分别为 6.39 年、7.81 年。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及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是否具备项目实施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储备,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2)结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市场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和发行人的现有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及客户拓展情况等,说明在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和尚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存在重复建设;(3)“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环评批复的具体进展情况,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主要设备购置价格是否公允,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合理性;(5)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成本费用、毛利率等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及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原因,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及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是否具备项目实施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储备,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及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以“基膜+涂层”为核心技术的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产品涵盖广告喷墨打印材料、标签标识印刷材料、电子级功能材料及功能基膜材料四大板块。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历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对比:
融资事项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与产品方向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 年产 52,000 万平方米标签标识印刷材料,
202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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