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莱新材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3 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47,27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2.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6,999,968.8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929,246.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2,070,721.95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55 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2 月 6 日
募集资金总额 706,999,968.84 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2,070,721.95 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度(%) 时间
标签标识印刷材料 2029 年 2 月
扩产项目 0.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电子级功能材料扩
产升级项目 0 2029 年 2 月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90 2029 年 2 月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占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四)投资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实际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