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6-043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1,397,714.4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截至本议案批准日,目前公司总股本数为 301,880,939 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 236,950 股后的
股本数为 301,643,989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5,246,598.35 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8.55%。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36,950 股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246,598.35 49,115,293.80 37,869,056.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280,385.75 139,186,759.48 70,146,179.35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431,397,714.4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32,230,948.5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95,537,774.8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32,230,948.55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 否
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38.4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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