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5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收到控股股东林木勤先生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49,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9%。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高度认可和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林木勤先生计
划于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港币,不超
过 20,000 万元港币(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林木勤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本次增持前直
336,254,924 股 A 股
接持有)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46.6520%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否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
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 否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 720,772,600 股(含 A 股、H 股),以此股本
为计算基数。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林木勤 336,254,924 46.6520%
林木港 35,297,114 4.8971%
详见注 2
陈海明 7,521,410 1.0435%
合计 379,073,448 52.5927%
注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 720,772,600 股(含 A 股、H 股),以此股
本为计算基数;
注 2:林木勤与林木港、陈海明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被推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增持主体名称 林木勤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H 股:6,463,830 元港币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H 股:49,800 股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
H 股:0.0069%
(占总股本)
本次增持前:
A 股持股 336,254,924 股,占比:46.6520%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和比例
H 股持股 0 股,占比:0%
本次增持后:
A 股持股 336,254,924 股,占比:46.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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