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独立、审慎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洪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历任中山大学副教授,现已退休。目前兼任广东景兴健康护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4年2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要求的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务。
二、关于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就任职期间的个人情况、社会关系、职业背景等进行全面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及确认函。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业务关系、利益往来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关系,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三、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应参加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会中基于独立判断积极参与审议并发表意见,所有表决均出于审慎、专业的考量。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次) (次) (次) 数(次) 加会议 会的次数
李洪斌 6 6 0 0 否 2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托自身会计专业背景,在专业委员会中重点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责:
1、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本年度共出席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履职重点包括:
监督财务报告流程: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计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充分沟通,关注关键审计事项、重要会计政策与估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参与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独立性及勤勉尽责情况的评估,就续聘事项进行了审慎审议,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客观、独立。
关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督内控体系的运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审核关联交易:对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核,并就其公允性与必要性发表专业意见。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本年度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及考核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议,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匹配,符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现场工作、调研与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职务,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除例行会议外,本年度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听取管理层专项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及行业政策变化。在公司审计关键阶段,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重点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
门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质量。
本人与管理层保持了畅通、有效的交流,就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管理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有效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和调查权。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