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1:54:24 股吧网页版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2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以及德勤香港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成立于 1993 年,2012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于上海市。
德勤华永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其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
人数为 217 人,从业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270 人。规模及专业能力居于行业前列。2024 年度,其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60 亿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当年为 61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 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监管要求,具备较强的风险承担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项目团队成员在执业行为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历史上虽曾受到一次行政处罚及数次监管措施,但相关事项未影响其执业许可,不属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选聘情形。本年度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1)机构信息

德勤香港于 1972 年设立,系一家根据香港特区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德勤香港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对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获准赴港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中,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监管机关处理处罚的情形。

(3)诚信记录

香港特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金勇先生,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彭金勇先生自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湘照,自 2003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许湘照女
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许湘照女士自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自 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刘芳女士自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德勤华永、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金勇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许湘照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人员均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且近三年执业记录良好。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相关项目成员的声明及本公司的核查,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上述项目成员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利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