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16:31:01 股吧网页版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2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邱家军先生、廖仕学先生、邱正洲先生、李琦斌先生、王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 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孔令义先生、左卫民先生、潘自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以及章程附件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