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2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57,101,3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7,101,3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2 月 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83,823,500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4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
股本为 558,823,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3,82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共计 3 名,分别为新昌安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安德”)、新昌庆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庆裕”)、邱家军。上述 3 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257,101,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1%,该部分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将于 2026 年 2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58,823,50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国邦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公司股东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1、法定限售期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安德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家军先生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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