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 号文《关于核
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总量为 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2.3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7,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487,277,163.2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7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农业银行余
姚玉立支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等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发行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一般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初始存放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态 储存方式
日
农业银行余姚玉立支
39613001040019199 2021/10/15 - 已销户
行
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3901310029000028939 2021/10/15 - 已销户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初始存放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态 储存方式
日
中信银行宁波城南小
8114701012800399264 2021/10/15 3,730,350.84 存储 活期存款
微企业专营支行
大华银行杭州分行 1123039098 2021/10/15 - 已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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