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余高明)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余高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高明,男,4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
律师资格。主要经历如下:目前担任浙江星脉律师事务所主任、绍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绍兴市律师协会越城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绍兴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绍兴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顾问、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市青年联合会常委、绍兴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25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出席
率 100%。讨论内容涵盖关联交易、公司换届等议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公司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决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2025年任职期间,参与1 次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公司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
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
3、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
关材料,就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四)其他履职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视加强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2、关注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公司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与本人建立和保持了良好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保证了本人及时准确地获悉公司经营情况,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及股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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